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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及宗旨
成立

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有限公司Association of China-Appointed Attesting Officers Limited.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于1988年9月28日成立,是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《公司条例》,在港登记注册的非牟利专业团体。

协会会员必须具备香港法例第159章《法律执业者条例》认可之法律从业员资格,并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任为中国委托公证人(以下简称“委托公证人”)。
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02年第69号令《中国委托公证人(香港)管理办法》规定,委托公证人在任期内必须参加协会成为协会会员,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,会员人数为469人(另有荣誉会员4人)。

宗旨

协会的宗旨详列于协会的《组织章程细则》内,主要内容如下:

  • 促进各委托公证人的团结,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或其他机构和部门联系,以维持、促进及保障委托公证人之地位和权益;
  • 安排与中国司法界及其他政府机构、专业团体的交流、探访;
  • 研究有关委托公证人法律或实务的建议;
  • 裁定提交协会或其理事会有关实务、专业习惯或仪节方面的事宜;
  • 确保委托公证人正当的执业及遏止不当的操守和陋习;
  • 制定、推行委托公证人划一执业和工作程序;
  • 推荐人选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任为委托公证人。